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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寸心之争,生死忘矣。
如果把“争”改成“交”,是否会更好呢?
“争”是人心之争,甚至熟人间也是勾心斗角,一拼生死;
“交”是朋友之交,只是见过一面就成了朋友,两肋插刀。
结合前半句看,“争”与之相互呼应,整句话是体现身在江湖的无奈,这是古龙想表达的。
不过身在无奈的江湖,却还能“交”到知心朋友,对友情的赞美也为古龙所提倡。
个人感觉“交”比“争”更乐观


1楼2011-07-18 21:33回复
    在古龙笔下的江湖,寸心之交,生死忘矣是件很平常的事,比如郭大路和王动,李寻欢和阿飞,还有好多你没看过的,就先不剧透了


    4楼2011-07-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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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4 06: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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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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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主要是前两句重点,也最出名


      7楼2011-07-2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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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以前也不知道


        9楼2011-07-22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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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以前也以为是俗语


          10楼2011-07-2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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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好久不见了


            12楼2011-08-0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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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过的都是朋友,不需计较


              14楼2011-08-1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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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和朱停都是混蛋


                16楼2011-08-1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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