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妻子在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大街从事个体经营(86--2--104),维持五口之家的生活,上有卧病在床的父母,在外租房已22年,下有上学的孩子,我的楼房正在进行商业动迁,动迁部门只给了异地的普通住房(道西动迁这种情况给了网店),没正式与我协商,就起诉到法院,地方法院没与本人调查取证、没到庭就下强迁令,只给两天时间腾空房屋,土地使用证远没到期,还把我父母的低保672元停发三个月了,用此要胁我,完全违背了动迁法和590号令,还有12年4月10施行的高法规定,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希望有关部门人性化动迁,避免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