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将年内基本完成
继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之后,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又出重大举措——直接涉及全省7万多家事业单位、200余万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7月26日,省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此进行了部署,力争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据介绍,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只要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均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核心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前不久,山东省已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管理权限和审核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省人事编制部门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岗位实施方案,提出设置意见。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方面,要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进行岗位设置,遵循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单位之间不搞一刀切,单位内部不搞平均分布,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要形成合理结构。
岗位聘用方面,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防止突击聘用人员,突击晋升职务。现有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