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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来翻译一些slash自传中的比较有趣的段子吧~!保持陆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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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的父母和气地分手了。没有争吵,没有上法庭。即使如此,还是花了我好几年才平抚心中的伤痛。
我失去了归属,不得不以自己的方式重新定义自己。
我学到了很多。但那些东西,在我唯一的另一个家庭(译者:指枪花)分崩离析时,也没起到任何作用。
那一次,当枪花开始出现裂痕时,我看到了前兆。而我做的却只是离开。
再一次的,一场感情上的暴风雪埋伏在前方等着我。我又同样付出了巨大的艰辛才得已回到自己原本的轨道。


39楼2013-08-01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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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分居,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改变了我。内心的我还是个好孩子,但外在的我却成了个问题儿童。
    表达感情依然是我的一个弱点。我总是心口不一。
    于是我放任自己言行出格,开始违反校规。
    如上所述分手使得我爸受到严重打击,而看着他去适应的样子又使我很难过。
    当我去见他时,我们还是会一起外出,不是图书馆就是艺术博物馆。我们会坐在那一起画画。
    而母亲不在时我和我弟弟就总是和外婆在一起。
    另外我们也去姨妈家,那里充满了小孩子的喧闹声。我们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家庭的概念。
    总的来说,我有了很多自由时间可以利用。


    40楼2013-08-01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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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3 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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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到12岁,我就长得飞快。滚床单,喝酒,抽烟,嗑药,偷东西,被学校开除。有几次要不是因为我未成年,就该进监狱了。
      我内心剧烈的感情使我的兴趣从最初的画画,转移到BMX(自行车越野赛)上。
      在1977年,BMX是一项仅次于60年代末兴起的冲浪和滑板的新极限运动。
      外婆给我买了一辆Webco,我被它吸引住了。
      然后我开始赢比赛,成为年轻BMX新星。一旦得到赞助,我就准备当职业选手了。
      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几年之后我会找到它的。)


      42楼2013-08-01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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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后,我就会去自行车店玩,并成为了Spokes and Stuff自行车店所属的自行车队的一员。
        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大朋友。
        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来自不稳定的、或者破裂的家庭环境。每日相互为伴,是我们唯一的正常有规律的人际关系。
        我们把街道当成自己的自行车场玩,无论在半夜还是车流高峰期,找到个斜面就跳,还赶跑行人。
        我们都只是些幻想破灭的孩子,试图以这一方式度过自己的艰难时期。


        43楼2013-08-0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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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者:最黑暗的一段来了。)
          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们就是群小混混。
          我们中有一个叫Danny McCracken的,16岁,强壮,沉默,谁都不敢惹的家伙。
          一天晚上我们两偷了辆上了锁的自行车。Danny想用小兔跳把锁弄坏掉,这把大家都逗笑了。
          结果他从车龙头前摔下来,把手腕割裂出一个大伤口,立刻鲜血四溅。
          “啊!!!”Danny叫出来。
          “艹!Danny完蛋了!”
          Danny就住在不远处,于是我们中的两个人按住他的手腕——但血还是从手指缝中喷出来——把他送回家。
          我们按响门铃,他妈开了门。我们给她看Danny的手腕,她却用冷漠、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们说:“你们他妈的想让我怎么样?”然后就砸上了门。
          Danny的脸开始变惨白。我们手足无措,甚至不知道最近的医院在哪。血已经喷了我们一身。
          我们只好又把他扶回路边,招手拦下一辆车。
          我把头塞进车窗,歇斯底里的说:“嗨!我朋友快流血致死了!你能不能把他送去医院?他快死了!”
          幸运的是,开车的女士正好是个护士。
          她把Danny扶进车前座,我们则骑着自行车跟在后面。
          Danny被送到急症室的时候已经像个恐怖电影里的幸存者。于是他立马就被允许送了进去。
          他的手腕被缝合好之后,就被送回等候室。我们都在那等着他。
          但不知怎么的,他又把伤口崩裂了,一条血柱朝上射去,在天花板上留下一条血迹。这把我们都吓呆了,而且把等候室内所有人都恶心到了。
          当然,他又被送进去缝了第二次。


          44楼2013-08-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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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楼2013-08-0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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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楼2013-08-0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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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时,我进入了好莱坞的Bancroft Junior High(初中)。
                整天坐在学校里显得毫无意义。于是我就开始逃课。
                我变得经常性的吸大妈(谐音),很激烈地骑车。
                我无法控制自己。只要想到什么就立刻想去做。
                有一天晚上我正和朋友们打算闯入Spokes and Stuff——对,就是我们车队所属的自行车店——我也忘了为什么要那么干。
                这时我发现马路对面公寓窗口有个小孩正盯着我们看。
                “你在看些什么呢?”我叫了起来,“不要看着我!”然后朝他的窗户丢了块砖头。
                当然了,他的父母报了警。于是两个警察追了我们一整晚。
                我们有幸逃脱了。但那个夏天剩下的时间我们都在和洛杉矶警察进行角逐。虽然那不是个消磨时间的好方法,但在当时我还觉得挺好玩的。


                47楼2013-08-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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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3 0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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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擅长自己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但当我失败时,我妈和我外婆却对我非常的宽容。
                  初中读到一半时,我让自己在家呆的时间越少越好。因此1978年的夏天,我都不知道我的外婆搬家了。
                  有次我和朋友吸高了,然后在一幢建筑物里骑车。
                  我们在走廊、楼道里追逐,跳上楼梯扶手,然后在新刷白的墙壁上留下车轮痕迹。
                  我们正玩得欢呢,当我叫着拐过一个弯的时候,差点撞上了我妈和外婆。
                  我永远都忘不了当时外婆脸上的表情。好似震惊,又似恐惧。
                  我镇定一下自己,回头望过去。发现朋友们都逃光了。我一只脚撑地上,一只脚停在踏板上。还在考虑该怎样脱身。
                  “Saul?”外婆用那甜而高的祖母嗓音问,“是你吗?”
                  “是的,外婆,是我。你过得怎么样?我和朋友正准备去看你呢。”我说。
                  我妈才不吃我那一套。但是外婆见到我时却是如此高兴。于是我妈只好放了我一马。
                  而在几周后,我就住进了那套公寓。


                  48楼2013-08-0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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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BMX,我还多了另一个新兴趣:盗窃癖。关于这一点我不想过度分析。但我只是想说,我是个小愤青。
                    我需要却又买不起的,我就偷;能让我高兴的,我就偷;而有时,只是为了偷,我就偷。
                    我偷了很多书,因为我总是很爱看书。
                    我也偷了无数磁带,因为我热爱音乐。
                    有一个下午,我还从Aquarium Stock Company偷了一条蛇。
                    我去那个宠物店玩过太多次了,估计店员都想不到我会从他们店里偷东西。
                    我并不是因为真心爱他们店里的动物们,我只是不满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带几个回家。
                    我把蛇卷在前手臂上,然后穿上衣服。
                    后来我还回到同一个店去偷了一些关于怎么养稀有蛇的书。
                    还有件更蠢的事:在一家体育用品商店,我把一个充了气的皮划艇,通过后门偷了出来。
                    一旦我把它偷出来,证明了我有胆量挑战并且成功了,就把它给丢在了不远处一家人家门前的草坪上。


                    50楼2013-08-0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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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明知自己做的事不对,无论你怎样劝服自己说那些行为都是必须的,报应最后总是会找上你。
                      我的情况就是在我父母最爱的唱片店Tower Records里被抓了。当时我大概15岁。
                      我把磁带塞满了外套和裤子,顺便还准备出钱买两盒,以免收银员怀疑。过了那一关之后,我就自由了!
                      但是当我走出去骑上自行车准备开溜时,被一只手抓住了肩膀。
                      他们把我带到唱片店楼上,联系了我妈。
                      我妈来了。她看到我坐在那,以及所有摆在她面前的我偷的东西。她的表情我至今无法忘却。
                      她没有说太多话,也没那必要。很明显的,她高估了我,以为我不会做什么坏事的。
                      最后,因为我妈的言行让唱片店经理相信她是个正经人,于是同意放我走,但条件是以后都不准踏进他们店一步。
                      6年后我又被同一家唱片店录用了。在最开始的半年内,我每次上班都以为自己随时会被发现就是以前那个盗窃者,然后被炒。
                      同时我也发现,曾经我偷过的那些东西,价值超过好几个月的薪水。


                      51楼2013-08-02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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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当我第一次用吉他弹出一段较完整的旋律时,感觉就好像是从电话答录机上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把吉他练得越好,就越觉得自己像个口技演员:我可以认出那通过六根弦发出的自己的声音,却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声音。
                        在很多时候,当我无法用话语表达自己的感情时,音符与和弦成了我的第二个语言。
                        另外,吉他也成了我的精神支柱,无论什么时候我迷失了方向,它把我带回正轨;无论我什么时候忘记了,它都会提醒我,我在这里的理由。


                        56楼2013-08-0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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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 Adler是我开始弹吉他的原因。
                          在我们13岁时的一个晚上,我们在小学校的操场上相遇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他正在练滑板,情形惨不忍睹。
                          看到他跌了个特别重的跤之后,我骑车过去,把他扶起来。
                          就从那一瞬间起,我们密不可分了。


                          59楼2013-08-0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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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本来是和他妈、继父、两个兄弟住在一起的。直到他妈再也无法忍受他这坏小孩,就把他托付给住好莱坞的祖父母。他在那读完了剩下的初中。后来又被送回他妈住处去念高中。
                            Steven比较特别,他是那种不适应社会的人,只有一个外婆可以爱他,却也无法忍受和他住一起。
                            Steven和我在八年级(译者:初二)前的暑假相识,当时我也刚搬进外婆的住处,因此我们两都面对着陌生的环境和学校。
                            据我所知,Steven在任何一个月内上课的时间加起来都不满一个星期。
                            我只对艺术,英语和音乐感兴趣,而那些学分也足够让我毕业了。除了那三门课,其余课我一律逃。而且我还从学校办公室偷来请假条,必要时伪造家长签名,因此在学校眼里我的出席率竟然还挺高


                            60楼2013-08-0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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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3 0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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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其实学校还是不错的。我有一个朋友圈子,包括一个女朋友。而且我乐于参与每个让学校生活变愉快的活动。
                              我们那伙人在早上班会前集合,先吸点读(谐音),爽过后再抽几支烟。然后午休时再次集合吸点……我们只是想让学校生活更快乐些。
                              不去学校的时候,Steven和我就会在好莱坞一边晃悠,一边谈音乐,找钱赚。
                              我们街头乞讨过,也干过些奇怪的活。比如说帮偶然遇上的陌生人搬家具。
                              好莱坞总是一个吸引怪人的怪地方。我忘了我们是怎么遇见他的了,但是曾经有个比我们年龄大的人,白白给过我们钱。
                              我们只是见面,和他聊天。他也让我们去商店跑过几次腿。
                              我当然觉得很怪啊,但他没有做任何威胁我们的事,何况还有现金拿。


                              62楼2013-08-0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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