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看待吕超然,我认为应该从两方面来评价,一是从法理上,二是从实际上。首先谈法理,知乎上有人指出,他的做法违反了 日瓦内公约 他列的有证据 我没复制过来。大致意思是战场上不能以 装伤员 假装谈判投降等其他原因对敌人发起攻击。从实际上来说,他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跟中国没半点关系。说明一点,他兄弟三人都参加过朝鲜战争,而且即使是二代移民,仍然受中华文化影响严重。 现在来分析一下,从法理上他是违反了日瓦内公约 但战争本来没有正义可言。胜利才是王道,强权即正义。打胜了杀俘虏也没事,打败了枪毙你你也活该。就是从美国的影视文化,那个拯救大兵瑞恩中被杀的捷克人,狂怒中被杀的德国人,不都是投降被杀的吗?所以非要讲的话,从法理上说他是错了,从实际上来讲,法理算个屁,强者才是正义。
最后一点,那个知乎上的法理证据没复制过来,我只列了两个记住啦,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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