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我从毕业到现在一共服务过3家公司,理论上应该有两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可是当时去第二家公司时直接把第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给了第二家公司,离开时不知道这个是很重要的也就没有拿,只拿了第二家公司的离职单就来了第三家公司(现在的公司),之前办理积分的时候人才老师有说过要提供,当时打电话给第二家公司说是找不到了,后面人才老师也没有追究,积分也办下来了,我想问下居转户的时候会不会再要我提供这个离职证明(三家公司都在上海).
2.我一共办理过两次居住证,第一次是2014.06.16-2015.06.16 ,以前不懂而且不会自动续签,所以满一年之后就过期了,一直到2016.03.29开始第二次办理居住证,一直到现在,我想问下我的第一张居住证的这个一年时间(2014.06.16-2015.06.16)可以算在居转户7年里吗?这一年我查了社保基数是满足1倍的,社保和税都是正常缴的,我想走7+职称.
3.关于职称我想问下老师,我想走7+职称,准备考个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但是目前在公司做的是设计师岗位(并不是管理岗位),我想问下如果请公司帮忙重新做一份新的合同改成管理岗位,我 想问下这个合同要在我申请居转户之前多久办理比较好呢?有没有什么硬性规定??
以上几点还劳烦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