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来说说我的情况:
2017.7—2018.5年社保、税由上海中企人力咨询有限公司交的。后来发现上海中企不能办积分,从2018.5至今天转上海三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但上海三朴劳务派遣公司不具备落户资质,所以我还要换一家上海外服或者其它具备落户资质的公司来交。
现在的重点是,2017.7至今,虽然我的社保、税都在上海这边交的,但我工作是在外地,劳动合同也是跟外地的公司签的,如果我在落户时换一家公司来申请落户,那我中间这段外地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是否要提供?或者我这种情况,可有什么办法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