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诽谤。由此可见,只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会划入诽谤的范畴。但是,还有另一个词让有的人不舒服,也就是含沙射影,“影射”是文字创作中的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影射”尤其有它存有的必要性。这就是说,文学创作中的“影射”大多是产生于封建的黑暗统治与专制的ZC高压之下。在这样的历史时期内,“影射”之作的产生既不可避免,也很有必要,但即使在其他时期,“影射”作为文字创作的一种方法也仍然不会绝迹。影射罪,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莫名其妙又最阴恨毒辣的一个罪名。但有一点,这种罪名的产生源于别人的对号入座,你想,不做亏心事,为何怕影射?
所以,不可胡乱对号入座,否侧露了马脚,法律是要制止的。特别是如诽谤和影射之类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