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魔理沙合传
魅魔,灵魔殿之主。头饰天冠,发若和氏之璧,执白玉法杖。绵里藏针,不怒自威。有[幽幻乱舞],遇之即亡。
本为复仇恶灵,欲夷灭四海以泄其恨,卒为灵梦所阻,遂居于博丽神社,以作祟神自居,常捉弄灵梦用以玩乐,灵梦亦奈何不得。
曾托梦美使月高悬不落,三日不息,时人为之恐,尊其为至强魔法使,卒息异变,一如既往。
后魔界有异动,魑魅魍魉横行于世,遂与灵梦联手,偕其徒魔理沙,幻梦馆之主幽香,战魔界之神曰神绮者,终使天下海晏河清,虏爱丽丝为奴,后经幽香力谏,得以放免。
雾雨魔理沙,魅魔之徒也。曾为雾雨家长女,立志为魔法使,父母不许,遂弃之而去,亡魔法森林,为魅魔所纳。
虽天姿平庸,然刻苦异常,有秘技极限火花,乃仿幽香魔炮所得。
为人如河,浩荡狂放,迸涌不息。交友甚广,与灵梦为知己,或遇异变,必陷阵在前,死不还踵。
好小偷小摸,多窃书,盖调情耳。昔美铃有恙,另以人代,魔理沙数欲窃,不得入,反因此故除名,由此知之。
异史氏曰:“子曰:‘有教无类’昔魅魔不以魔理沙小而厌之,诲人不倦,视若己出,故魔理沙遵其为亚母。
《诗》云:‘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跂予望之。’虽无聪颖之天资,然勤能补拙,终成洞然明星。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正合此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