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沈浪朱七七四人走在从关外回中原的路上。起初朱七七还有些不习惯骆驼的摇晃,可沈浪始终稳稳护着她,一摇一晃间,两人紧紧依偎,不舒服渐渐散去,只剩一路同行的亲密。
他们一起看无边无际的金色沙丘,看风过流沙如绸缎般泛起波纹,看透亮的天空中鹰隼掠过;沈浪会指着天边的云霞,低声告诉她天气变化,朱七七会为偶尔跳过的沙狐、顽强生长的骆驼刺惊喜不已。他会为她遮挡烈日,递上水囊,她会安静靠着他,陪他辨认方向,陪他躲避沙尘,两人无需多言,便满心安宁。
熊猫儿跟在他们后面,时常和王怜花插科打诨,打打闹闹,冲淡了旅途的孤寂,也让这漫长的路途,多了许多趣味。
不知走了多少日,狂风、烈日、流沙都被四人抛在身后,远处渐渐出现绿洲的轮廓,还有连绵的山影与中原的植被,熟悉的烟火气越来越浓,终于要回到中原了。
当兰州城的土黄色城墙出现在视野中时,朱七七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雀跃,直起身子,指着城楼,兴奋地大喊:“到了!沈浪,猫大哥,王怜花,咱们到兰州了!”沈浪揽着她腰肢的手臂紧了紧,唇角含笑,眼中也满是重回中原的释然。熊猫儿更是催着骆驼快走,哈哈大笑:“总算回到有酒有肉的地方了,这几天可把我憋坏了!”
兰州作为丝路重镇,繁华至极,城门处车马行人络绎不绝,各族商旅往来穿梭,驼铃声、叫卖声、说话声交织在一起,满是人间烟火气。
四人骑着骆驼进城,听到熟悉的中原口音,闻到街边食物的香气,看着店铺上的汉字,朱七七心里一阵发酸,仿佛从一场漫长的漂泊中归来,终于回到了安稳的地方。
她一眼就瞧见了街边的朱记绸缎庄,这是朱家遍布天下的产业。朱七七一拉沈浪的衣袖,示意骆驼停下,翻身下来,恢复一下腿部知觉,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衫,然后对着三人笑道:“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
朱七七走进绸缎庄,掌柜见到这个满身沙尘却难掩绝世容颜的少女,满脸诧异。可当朱七七摘下耳上的珠环,露出朱家专属印记时,掌柜立刻恭敬起来,将她请入内室。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朱七七就拿着沉甸甸的,装着银票、银两的锦囊走了出来,冲着沈浪三人眨眨眼:“有盘缠了,走,咱们去最好的酒楼,好好犒劳一下!”
有朱七七这个“财神”在,四人自然直奔兰州最大的醉仙楼。酒楼三层高,雕梁画栋,宾客盈门,酒香菜香扑面而来。店小二见几人气度不凡,连忙引着他们上了二楼雅座。朱七七将锦囊往桌上一放,豪气干云地对店小二道:“把店里最好的酒,最拿手的菜,全都端上来,不必省钱!”熊猫儿眼睛放光,拍着桌子大叫:“听见没有,赶紧的!”沈浪含笑看着朱七七,满眼都是纵容,王怜花则自斟自饮,浅笑摇头。
很快,美酒佳肴摆满一桌,兰州特色烤全羊、手抓羊肉、酿皮子……还有陈年汾酒醇香扑鼻。熊猫儿迫不及待拍开酒坛,给每个人都斟满酒,站起身激动道:“这第一碗,敬咱们四个全都从大漠死里逃生,干!”“干!”朱七七捧着酒碗,虽然酒量不好,可此刻满心欢喜,半点不怯场。四只酒碗重重碰在一起,几人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烈酒滑过喉咙,化作暖流,驱散了连日的疲惫,劫后余生的喜悦在心头翻涌。
这一顿酒,从午后喝到华灯初上,熊猫儿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朱七七也醉眼迷离,靠在沈浪肩头,嘟囔着自己没醉。王怜花也有了几分醉意。沈浪还算清醒,结了账,让王怜花扶着熊猫儿,自己抱起朱七七,住进了酒楼后院的客栈。
沈浪将朱七七抱到客栈房间,小心地把人放在床上,然后让伙计送来热水。他端着铜盆回到床边,蘸水绞了块热帕子,轻轻覆上她的脸颊。她的皮肤烫得厉害,酒气从她微张的唇间溢出来,混着一种让他心口发紧的气息,温热的,软软的,像是伏在他手边的一只被暖炉烘透了的小猫。
他擦得很慢,从额头到眉心,从鼻梁到唇角,帕子在她脸上游走,每一寸都在他指腹下柔软地、毫无防备地摊开。她的睫毛被热气氲湿了,凝成一小簇一小簇细碎的水珠,像晨露压弯了草叶的边缘。她的嘴唇微微张着,露出一线洁白的齿沿,呼吸浅而绵长,像是睡在一场暖洋洋的梦里。
他停住了。帕子还贴在她脸颊上,他的手却没有再动,这张脸,让他看呆了:她长得真好看,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
他沈浪一直都知道朱七七长得好看。第一次见她,他还躺在床上,身上带着伤,昏昏沉沉地睁眼,看见她逆着光坐在床沿,阳光把她整个人镀成一层薄金。他当时想,自己是被仙女所救吧。但那时他还能在她示好时逃跑;在仁义山庄再见时,她风华绝代,美得难描难诉,她一直手指就勾住他,他再也逃不掉了,但他有时还能在她热情洋溢时别过脸去,忍住不看她;这一路上,她追着他跑,从仁义山庄到洛阳,从洛阳到太行山,从太行山到快活林,他听过太多人夸她美,他也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她颜如春花、艳冠群芳,是美女皇后。可那时他还自诩不会被这张好看的脸困住,以为自己总能控制住。
沈浪朱七七四人走在从关外回中原的路上。起初朱七七还有些不习惯骆驼的摇晃,可沈浪始终稳稳护着她,一摇一晃间,两人紧紧依偎,不舒服渐渐散去,只剩一路同行的亲密。
他们一起看无边无际的金色沙丘,看风过流沙如绸缎般泛起波纹,看透亮的天空中鹰隼掠过;沈浪会指着天边的云霞,低声告诉她天气变化,朱七七会为偶尔跳过的沙狐、顽强生长的骆驼刺惊喜不已。他会为她遮挡烈日,递上水囊,她会安静靠着他,陪他辨认方向,陪他躲避沙尘,两人无需多言,便满心安宁。
熊猫儿跟在他们后面,时常和王怜花插科打诨,打打闹闹,冲淡了旅途的孤寂,也让这漫长的路途,多了许多趣味。
不知走了多少日,狂风、烈日、流沙都被四人抛在身后,远处渐渐出现绿洲的轮廓,还有连绵的山影与中原的植被,熟悉的烟火气越来越浓,终于要回到中原了。
当兰州城的土黄色城墙出现在视野中时,朱七七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雀跃,直起身子,指着城楼,兴奋地大喊:“到了!沈浪,猫大哥,王怜花,咱们到兰州了!”沈浪揽着她腰肢的手臂紧了紧,唇角含笑,眼中也满是重回中原的释然。熊猫儿更是催着骆驼快走,哈哈大笑:“总算回到有酒有肉的地方了,这几天可把我憋坏了!”
兰州作为丝路重镇,繁华至极,城门处车马行人络绎不绝,各族商旅往来穿梭,驼铃声、叫卖声、说话声交织在一起,满是人间烟火气。
四人骑着骆驼进城,听到熟悉的中原口音,闻到街边食物的香气,看着店铺上的汉字,朱七七心里一阵发酸,仿佛从一场漫长的漂泊中归来,终于回到了安稳的地方。
她一眼就瞧见了街边的朱记绸缎庄,这是朱家遍布天下的产业。朱七七一拉沈浪的衣袖,示意骆驼停下,翻身下来,恢复一下腿部知觉,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衫,然后对着三人笑道:“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
朱七七走进绸缎庄,掌柜见到这个满身沙尘却难掩绝世容颜的少女,满脸诧异。可当朱七七摘下耳上的珠环,露出朱家专属印记时,掌柜立刻恭敬起来,将她请入内室。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朱七七就拿着沉甸甸的,装着银票、银两的锦囊走了出来,冲着沈浪三人眨眨眼:“有盘缠了,走,咱们去最好的酒楼,好好犒劳一下!”
有朱七七这个“财神”在,四人自然直奔兰州最大的醉仙楼。酒楼三层高,雕梁画栋,宾客盈门,酒香菜香扑面而来。店小二见几人气度不凡,连忙引着他们上了二楼雅座。朱七七将锦囊往桌上一放,豪气干云地对店小二道:“把店里最好的酒,最拿手的菜,全都端上来,不必省钱!”熊猫儿眼睛放光,拍着桌子大叫:“听见没有,赶紧的!”沈浪含笑看着朱七七,满眼都是纵容,王怜花则自斟自饮,浅笑摇头。
很快,美酒佳肴摆满一桌,兰州特色烤全羊、手抓羊肉、酿皮子……还有陈年汾酒醇香扑鼻。熊猫儿迫不及待拍开酒坛,给每个人都斟满酒,站起身激动道:“这第一碗,敬咱们四个全都从大漠死里逃生,干!”“干!”朱七七捧着酒碗,虽然酒量不好,可此刻满心欢喜,半点不怯场。四只酒碗重重碰在一起,几人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烈酒滑过喉咙,化作暖流,驱散了连日的疲惫,劫后余生的喜悦在心头翻涌。
这一顿酒,从午后喝到华灯初上,熊猫儿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朱七七也醉眼迷离,靠在沈浪肩头,嘟囔着自己没醉。王怜花也有了几分醉意。沈浪还算清醒,结了账,让王怜花扶着熊猫儿,自己抱起朱七七,住进了酒楼后院的客栈。
沈浪将朱七七抱到客栈房间,小心地把人放在床上,然后让伙计送来热水。他端着铜盆回到床边,蘸水绞了块热帕子,轻轻覆上她的脸颊。她的皮肤烫得厉害,酒气从她微张的唇间溢出来,混着一种让他心口发紧的气息,温热的,软软的,像是伏在他手边的一只被暖炉烘透了的小猫。
他擦得很慢,从额头到眉心,从鼻梁到唇角,帕子在她脸上游走,每一寸都在他指腹下柔软地、毫无防备地摊开。她的睫毛被热气氲湿了,凝成一小簇一小簇细碎的水珠,像晨露压弯了草叶的边缘。她的嘴唇微微张着,露出一线洁白的齿沿,呼吸浅而绵长,像是睡在一场暖洋洋的梦里。
他停住了。帕子还贴在她脸颊上,他的手却没有再动,这张脸,让他看呆了:她长得真好看,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
他沈浪一直都知道朱七七长得好看。第一次见她,他还躺在床上,身上带着伤,昏昏沉沉地睁眼,看见她逆着光坐在床沿,阳光把她整个人镀成一层薄金。他当时想,自己是被仙女所救吧。但那时他还能在她示好时逃跑;在仁义山庄再见时,她风华绝代,美得难描难诉,她一直手指就勾住他,他再也逃不掉了,但他有时还能在她热情洋溢时别过脸去,忍住不看她;这一路上,她追着他跑,从仁义山庄到洛阳,从洛阳到太行山,从太行山到快活林,他听过太多人夸她美,他也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她颜如春花、艳冠群芳,是美女皇后。可那时他还自诩不会被这张好看的脸困住,以为自己总能控制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