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所说过的传统的“宫怨”诗,已经算是同情那些不得宠幸的妃嫔宫女了。但是,
替她们“怨”什么呢?“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入时十六今六十。”见了又怎么样呢
?原来怨的只是没有得到“君王宠幸”罢了,直白地说,只是没有受到封建帝王的玩弄罢
了。如果用这种眼光看,宝玉的大姐贾元春,入宫受宠,晋封贵妃,全家沾光,“烈火烹
油,鲜花着锦”,该是多么幸福!总该不是悲剧了吧!可是,曹雪芹也把她列入 “薄命司
”的册子,写她奉旨回娘家省亲,说不尽的繁华热闹、富丽庄严之中,从头到尾却是一片
呜咽哽噎之声,在艺术上达到“以乐景写哀”的极致。对元春的描写只是寥寥几笔,但是
她公然埋怨父母当初送她入宫是把她送到牢狱一般的“那见不得人的去处”,仅这一笔就
使读者隐约窥见她内心深处闪烁着高出流俗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