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27号这几个日子里让我看到了一些不同的观点。是有心还是无意呢,恰好空过了对我来说有特殊意义的那一天,呵呵。
那么我来试着回答一下上面两位朋友的质问。
People are complicated.
人性有很多面,一篇文章通常只能反映一个人性格的一面,或者几面,除少数大家的大手笔之外,面面俱到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所谓“一千个哈姆雷特”的由来。我不知道哈姆雷特有没有可能与仇家握手,我只知道他的所谓仇家只是干了他内心深处一直相干而碍于道德或者勇气而没有敢干的事情。或许在你眼中哈姆雷特是个为父报仇的英雄,但在我心中他只不过是一个懦弱的为俄狄浦斯情节所困的不知所措的年轻人。(我不是说这个真是我的观点,我只是想说,这也是哈姆雷特性格的一面。不过我确实是一点也不喜欢哈姆雷特。)。显然沙爷爷是更想表现哈姆雷特的英雄面,所以最终让他完成了复仇(尽管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观众一个交代,让故事变得好看),如果他想表现哈姆雷特恋母的一面,把他写成俄狄浦斯也不为过。
回过头来说这篇文章。
我也不认为忍足是个会自杀的人。在这里这两次,一次施行了,一次没有施行的自杀安排,就是为了表达一点——人,需要一个理由活下去。或者换一种说法——人的感情,需要一个寄托。当然,失去了这个寄托不一定就要选择放弃生命,更合理的做法是将感情寄托在其他人、事、物上面。更合理的做法是move on,是开始新的生活。但是那样写的话故事就失去戏剧性了。就像如果把哈姆雷特写成寄人篱下、庸庸碌碌的终了一生(相信我,这才是更可能发生的情况)的话,沙爷爷的书就卖不出去了。
关于结了婚的忍足是否尽到了做丈夫的责任的问题,我想我们对“责任”的理解可能有些不同。在我看来婚姻与爱情是没有任何必然联系的。婚姻是理性的,而爱情是感性的。你可以因为很多理由结婚(当然爱情也是其中之一),但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要求爱情。同样婚姻中的责任可能包括很多内容,但并不包括爱情。即使婚姻法中也只提“感情”而不提“爱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认为忍足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他只是没有尽到一个爱人的责任。
至于所谓“做父亲的责任”,你认为悲痛应该怎么表现出来呢?我更愿意认为他把伤悲封存在了心底,选择了move on。本来他是打算做出另一个选择的(这个选择之前已经被你嗤之以鼻了),但是后来他找到了另一个活下去的理由。我想作为父亲的责任,肯定不包括在儿子去世以后就放弃自己的生活,所以说他没有尽到为人父的责任,恐怕欠考虑。
还有关于他对迹部大爷的爱情。按照我前边的观点,那个是他的理智控制不了的。所以若纠结于结了婚了就不应该爱别人,当了爸爸了就只能爱妈妈,这才是男人,才算拿得起、放的下,才对的起妻子,对的起婚姻,那我只能说这不是人,是神。因为这样的人只有理智,没有情感。
关于迹部大爷是以什么样的心态来接触忍足的生活的,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迹部也不知道。他并不是有意介入别人的生活,而是生活给了他那么一个契机——良子去找了他。感情是即使迹部大爷也无法控制的,尽管他可能竭力想要控制,所以既然接触了,他也就无法逃离了。至于迹部对待忍足家人的那些行为,在我看来他只是“just want to be nice”。难道我的文章里表达的不够清楚吗?迹部大爷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孩子,连带的对他的母亲很好而已。莱夫于迹部来说,就如于忍足一样,是一种感情的寄托。
还有关于迹部与忍足的“特殊关系”,我想说的是,他们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尽管他们相爱,但从来没有表达过,也没有建立过任何超越友谊的关系,直至莱夫死后。所以说迹部大爷也不是“迟迟不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他是压根就没有过旧生活!他既没有等待什么,也没有觊觎什么,他只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