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花吧 关注:31,571贴子:529,106

回复:我来翻译一些slash自传中的比较有趣的段子吧~!保持陆续更新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看完了,楼主好人,标记下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13-08-02 20:10
回复
    说实话,其实学校还是不错的。我有一个朋友圈子,包括一个女朋友。而且我乐于参与每个让学校生活变愉快的活动。
    我们那伙人在早上班会前集合,先吸点读(谐音),爽过后再抽几支烟。然后午休时再次集合吸点……我们只是想让学校生活更快乐些。
    不去学校的时候,Steven和我就会在好莱坞一边晃悠,一边谈音乐,找钱赚。
    我们街头乞讨过,也干过些奇怪的活。比如说帮偶然遇上的陌生人搬家具。
    好莱坞总是一个吸引怪人的怪地方。我忘了我们是怎么遇见他的了,但是曾经有个比我们年龄大的人,白白给过我们钱。
    我们只是见面,和他聊天。他也让我们去商店跑过几次腿。
    我当然觉得很怪啊,但他没有做任何威胁我们的事,何况还有现金拿。


    62楼2013-08-02 20:13
    收起回复
      2026-09-02 16:40: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马克


      IP属地:山东63楼2013-08-02 20:49
      收起回复
        楼主岀本书吧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64楼2013-08-02 21:02
        收起回复
          Steven没有任何约束,因此他通过各种途径,经常可以弄到一些钱。
          其中之一就是从我的一个邻居Clarissa那里弄。
          有一天,我们路过她家时看见她坐在门廊前。Steven觉得应该去和她打声招呼。
          然后他们就开始聊起天。她邀请我们进她家,我们在那玩了一会儿之后,我决定要走了。但是Steven说他还想在那多呆一会儿。
          结果,那晚上他们滚了床单。而且!Steven还得到了钱。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但我知道后来他们还见了4,5次,而且,每一次!他都能拿到钱。那多我来说太难以置信了,真让我超级羡慕。


          65楼2013-08-02 21:03
          收起回复
            两次回复这个帖子,两个帖子都被吞掉了...
            度娘你是要闹哪样啊


            66楼2013-08-02 21:16
            收起回复
              好帖!跪等更


              来自手机贴吧67楼2013-08-02 21:20
              回复
                好极


                68楼2013-08-02 21:21
                回复
                  2026-09-02 16:34: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在1979年4月8日,L.A. Memorial Coliseum,我看了生平第一次大型摇滚演出。
                  那是California World Music Festival(加州世界音乐节)。有11000人观看,而且出场阵容极强大:有大量乐队参演了,但压轴的是Ted Nugent, Cheap Trick, Aerosmith, 和Van Halen。
                  毫无疑问,Van Halen压倒了所有其他乐队,甚至包括Aerosmith。我猜那并不难,因为那时候的Aerosmith简直一团糟,糟到让我根本无法分辨他们在演哪一首,我是他们的粉丝,但是我唯一辨认出的一首歌是“Seasons of Wither”。


                  70楼2013-08-03 00:38
                  收起回复
                    顶一个~~LZ继续~~~


                    74楼2013-08-03 02:18
                    回复
                      但他却很有耐心的告诉我,如果要上课的话,我就需要有一把贝斯。这一点我倒没考虑到。
                      我向外婆求助,于是她从柜子里给我翻出来一把破旧的、只有一根尼龙弦的弗拉明戈吉他。
                      当Robert再次看到我,以及手上拿的那把吉他时,他意识到他最好还是从最初级的部分开始教我。因为我连自己拿的不是把贝斯都不知道。
                      Robert放了滚石的“Brown Sugar”,拿起他的吉他,跟着音乐弹出riff(重复乐段)和主音。直到那时我才听出了“吉他声”。Robert弹的所有那些,就是它!
                      我告诉他,“那就是我想要弹的!”


                      75楼2013-08-03 04:17
                      回复
                        Robert给我画了些和弦谱,教我正确的按弦方法,还为我唯一的一根弦调了音。
                        他也告诉我,要尽快凑齐另五根弦。
                        很突然的,也很单纯的,吉他进入了我的生命。
                        没想太多,也没有预谋。除了在Steven的梦幻乐队里演奏之外没有其他宏伟计划。
                        十年之后我却享有了所有Steven梦想的待遇:环游世界,为满场观众演出,多到应付不过来的姑娘。
                        一切都要多谢外婆从柜子里翻出来的那块烂木头。


                        76楼2013-08-03 04:42
                        收起回复
                          吉他简直在一夜之间就代替了BMX成了我痴迷的对象。
                          我从未做过类似的事:对我而言,它和艺术、绘画一样,是一种令我满足的、私人化的表达方式。却比艺术与绘画的程度要更深。
                          我从音乐学校回到家,学着Robert的做法,一边放我喜欢的歌曲,一边尽力跟着弹。
                          我在只有一根弦的情况下做了最大尝试。
                          几小时后,我可以跟着音调变化了,也可以以最简陋的方式(译者:就是在一根弦上滑来滑去)弹出一些歌的旋律了。
                          Deep Purple的“Smoke on the Water”,
                          Chicago的“25 or 6 to 4”,
                          Led Zeppelin的“Dazed and Confused”,
                          Jimi Hendrix的“Hey Joe”,
                          这些歌的曲调都可以在一根E弦上弹出来。因此我反复弹着这些东西来满足自己。
                          原来我也能模仿着弹奏出音响里放的那些歌,发现这一点之后,吉他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79楼2013-08-03 05:45
                          收起回复
                            九年级前的整个夏天,我都用那把破弗拉明戈吉他跟着Robert上课(当然,已经装满6根弦)。他也教会我怎么调音。
                            我试图马上达到Robert那样的水平,Robert却强迫我练基本功。
                            他教会我基本的大调,小调,蓝调音阶,和所有基本和弦的把位。
                            只要我完成了每星期的练习作业,他就会画些我喜欢的歌曲的和弦谱给我,比如“Jumpin' Jack Flash”,“Whole Lotta Love”,作为奖励。
                            通常我都会直接去练那些奖励曲目。等第二天去学校时,Robert很明显就看出我根本没做练习作业。
                            有时候我还是喜欢像以前那样在一根弦上弹。每首我喜欢的歌都有个riff,只在一根弦上来来回回弹那些riff显得更有意思。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正确的按法。


                            81楼2013-08-03 16:2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