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深夜,我们就会和乐队的追随者一起回到我们的排练室/我和Axl的住处。
每次表演完,俱乐部把我们清出场地之后,我们就回到那。
由于我们的歌迷越来越多,这样的做法越来越显得不明智,而且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不管怎样,我们就是混着再说了。
我们的地方足够靠近好莱坞市郊相接的内部,天黑之后除了妓*@*女和瘾*&*君子没人会去那里玩——街道两边住的都是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后面还有个小学校,他们更接近朝八晚三。
50个,或者更多的人通宵在那开派对变得很容易。嗑*@*药,抽大*#*麻,朝墙上扔酒瓶,都不会引起警察注意。
马上,人变得越来越多,充满了我们的住处,小巷,还有大楼后面的停车场:在每个夜晚的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在距离日落大道50码(译者:约45.7米)不到的地方看到一些拿着装在棕色纸袋里的酒瓶的人干着些违法和肮脏的事。
我们会一直持续到黎明过后。但是当小学校的孩子们开始纷纷到来,聚会也就渐渐收场了。
很幸运的是,我们这边的人没有和小学校那边产生过什么互相影响,虽然他们的操场就在我们“排练室”所处大楼的后面。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