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的,我们是这个1月30放假,我12月30号辞工辞到1月30号,之前厂里有贴通知对1月30号在岗的人员发200元奖金,我写了辞工书后,主管找我叫我28号走,我不肯,他就说30号是打扫卫生不要我上,我说我辞工书写了30号,我为什么不30号走,如果你硬要我走那我不辞到30号我辞到2月15号开厂那天,然后他答应让我辞到30号了,然后他今天在那说我们辞到30号也不会给我们发那个对30号还在岗200块的奖金,岗位补贴也不发,后面有个员工亲自去办公室问他,他就说辞到30号的也要叫他29号走,而且那200块不给,就算做到30号也不给,,,请问他这样不给岗位补贴合法吗?不给那200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