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Danny和我塞进巡逻车的后座,然后继续在回警察局的途中,对每个被他们看到的长头发的“流浪汉”执行他们不予声明的任务。<?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车在路上开了不到一英里,他们又抓了Triumph乐队的贝斯手Mike Levine,因为他正抱着几听啤酒从一家7-Eleven出来,准备要上车,所以被认定为他打算要酒后驾车。
他们把他和我们塞到一起,接着找下一个。
车又开了一会儿,在距离警察局仅仅三个街区的地方,他们抓到一个女孩,因为她“在公共场所饮酒”。
但是那女孩看上去根本就没有喝过酒——她只是马路上的一个行人。
由于车内再没有多余的空间,其中一个警察决定和女孩一起走着去警察局。











